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明上网规范要求

发布时间: 2017年11月08 来源:本站原创作者:点击率:34

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明上网规范要求

 

为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和网络宣传氛围,进一步规范我中心文明使用互联网的行为,维护良好的互联网舆论环境,促进我中心互联网的快速健康发展,更好地为政府采购建设和发展服务,特制定本规范。

一、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单位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大力推动文明使用互联网和互联网道德建设。

二、自觉遵守有关保守国家机密的各项法律规定,不泄露党和国家机密,禁止在网络上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制作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违反法律法规以及淫秽、色情、迷信等有害的信息。不得发表任何有碍社会稳定、国家统一和民族统一的言论。对网民反映的问题,发表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分析,理性看待,积极正面引导。

三、发布的网络言论和提供的新闻信息来源合法、客观真实、导向正确。理性反映诉求、发布意见和建议,不擅自发布煽动网民不良情绪的信息和网络贴文。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实、散布谣言、诽谤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的不良信息。

四、不断加强对本单位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积极引导文明使用网络,增强网络道德意识,自觉抵制有害、敏感信息的传播。并在单位内部形成严格规范的自律机制,推动本规范的实施。

五、善于网上学习,诚实友好交流,要增强自护意识,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

六、有违反上述规则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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