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职能概述

发布时间: 2017年12月06 来源:本站原创作者:点击率:149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16〕24号)、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整合组建市(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通知》(黑编〔2016〕62号)和《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庆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庆政办发〔2016〕27号)设立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和整合组建大庆市公共资源交心。

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托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整合房屋及市政工程招标投标、交通工程招标投标、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国有土地使用权及矿业权交易、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职能,组建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牌子,业务相对分开,隶属市政府,公益一类,仍按副处级事业单位管理,财政全额预算拨款。将市国资委所属的市产权交易中心、市城乡建设局所属的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等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的机构和职能并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撤销市国资委所属的市产权交易中心、市城乡建设局所属的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招标中心)。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主要职责任务:为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进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相关服务;承担全市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等招标采购代理工作。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设副科级内设机构15个:办公室、合同管理科、财务审计科、网络技术服务科、政策法规科、市场服务科、技术审核科、业务一科、业务二科、业务三科、业务四科、文件编制科、文件审核科、项目执行一科和项目执行二科。

1.办公室:负责中心的组织、编制、人事、劳资、党务、档案管理、工会、妇联、青年组织以及其他日常工作。

2.合同管理科:负责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合同鉴证、验收资料审核、组织专家进行现场验收监督并确认验收结果等。

3.财务审计科:负责日常经费开支,编制预算、决算报表;市县区政府采购项目、建设工程招标项目、产权交易项目、土地招拍挂招标项目、交通、水利工程等招标项目的投标、履约保证金收取、退付工作。

4.网络技术服务科:负责整合后交易中心和平台的信息网络建设、运行、维护,确保中心网络的安全、稳定、顺畅;负责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数据统计、编制报表、分析及向国家、省市报送工作。

5.政策法规科:负责相关法律法规的政策解读、咨询、宣传及研究;处理质疑、投诉答复审核把关等事宜;依法制定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程序流程等;对各业务科室法规制度执行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对各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业务的管理、指导和推动工作。

6.市场服务科: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秩序管理,协助核验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资质、资格,承担评审专家抽取。负责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前期受理计划、落实需求并起草对外发布公告及文件、处理质疑、组织标前答疑、设定专家抽取条件及开标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7.技术审核科: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前期用户单位提出的技术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以及评分细则等进行审核把关工作。

8.业务一科:负责工程项目交易活动的服务组织工作。

9.业务二科:负责国有产权、矿产资源和土地资源等交易活动的服务组织工作。

10.业务三科:负责交通、水利项目交易活动的服务组织工作。

11.业务四科:负责政府采购项目(集中采购目录外)交易活动的服务组织工作。

12.文件编制科:负责对采购需求的审核把关及公开征求意见工作;负责与采购人沟通签订委托协议并编制采购文件;负责编制招标采购公告及变更公告;负责项目评审计划的安排、提出评审专家申请。

13.文件审核科:负责审核采购文件;负责组织咨询专家对采购需求和技术参数进行论证;负责与采购单位沟通修改技术参数并对采购文件征求意见;负责与采购单位确认采购文件;负责组织对招标文件质疑的答复工作。

14.项目执行一科、二科:负责组织采购项目的开标、评审及网上询价、协议供货工作;负责对供应商和采购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违规、违约、违纪等情况进行记录和反馈;负责对评审专家的专业技术水平、职业道德素质和评审工作等进行评价;负责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编制中标(成交)公告、废标公告和终(中)止公告,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配合对评审过程和结果质疑调查处理及答复工作,配合采购办做好投诉或行政复议项目的调查取证工作;负责政府采购开标、评审档案的整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