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甸县2017年新增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灌区配套工程

发布时间: 2017年12月14 来源:本站原创作者:点击率:1509
林甸县2017年新增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灌区配套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林甸县2017年新增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灌区配套工程由林甸县水务局以林水发[2017]10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林甸县2017年新增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灌区配套工程建设管理处,资金来源为省财政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林甸县2017年新增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灌区配套工程。

2.2 建设地点:林甸灌区和东升灌区

2.3 建设规模:林甸灌区三四干引渠清淤整形9.1km;三干清淤整形8.63km;四干清淤整形12km;创业村排水沟清淤整形9.11km;布设水闸15座,桥7座,渡槽1座,过路涵2座,排水压力涵1座,泵站1座。东升灌区九支干渠底清淤6.88km,建国泵站更换水泵2台。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 计划投资:663.49万元。

2.6 计划工期:20184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2.7 招标范围:施工现场、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中所示全部含内容。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行业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单位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AA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证书。

3.3 投标单位与设备生产厂家签订意向协议,共同完成此招标项目。设备生产厂家要求具备水泵等设备生产、制造能力,具体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开标时投标单位须提供意向协议书原件、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国家或升级权威部门出具的产品(包括水泵等设备)检验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设备生产厂家自2014年至2016年至少3个类项目的供货业绩(以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为准)、投标单位出具的设备质量保证承诺及售后服务承诺。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每年完成过1项类似工程。(具体以中标通知书、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施工合同为准,缺一不可,同时提供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便招标人核验业绩真伪,一经发现伪造,取消其投标资格。)

3.6项目机构人员配备要求: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质检员1人。

3.7投标单位须提供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由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2017年5月至2017年11月本单位为拟派本项目项目机构中全部人员(共计4人)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原件。投标时需提供拟派本项目项目机构中全部人员(共计4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备核验。若有需要,招标人将在开标时或中标公示期内组织有关部门到开标当天所有资格标核验合格的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社保局,现场查询投标文件中派往本项目项目机构人员参保期限是否满足要求,各投标单位必须配合提供所相关人员的身份证以配合核验。一经发现4人中有任意1人参保期限不满足要求的,将不予返还其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其一年内在林甸县政府投资项目的投标资格。

3.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9 投标单位自2014年至今无重大安全及质量事故证明(以自本项目公告发出之日起由企业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3.10 投标单位自2014年至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以自本项目公告发出之日起由企业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3.11 项目机构人员配备要求: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质检员1人。

??? 3.1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开标当天电子签到先后顺序为准);

3.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 踏勘现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自行踏勘现场,投标时需提供投标人已踏勘现场并充分了解本项目建设内容的承诺书(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具体工程地点可咨询建设单位工作人员(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3263598766)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71214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开标当日以现金形式收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林甸县2017年新增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灌区配套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 系 人:刘军?

联系电话:13263598766      

???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同舟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人: 王妍妍

   话:0459-6046460

2017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