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甸县2017年新增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灌区配套工程澄清答疑
招标文件中:
计划工期: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变更为:
计划工期:2018年1月12日至2018年12月31日,353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表
3.1.本工程的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下表所列明资格条件,同时,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该标段相应的施工能力。
|
标段编码:SL-SG17004 标段名称:林甸县2017年新增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灌区配套工程 投标担保金额(万元):12 |
|||||
|
投标人要求 |
|
||||
|
项目经理要求 |
|
||||
|
项目机构人员配备要求(人数要求) |
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质检员1人。 |
||||
|
其他要求 |
由检察机关开具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开具时间请在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技术负责人岗位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可正常使用,或提供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 投标单位须提供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由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2017年5月至2017年11月本单位为拟派本项目项目机构中全部人员(共计4人)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原件。投标时需提供拟派本项目项目机构中全部人员(共计4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备核验。若有需要,招标人将在开标时或中标公示期内组织有关部门到开标当天所有资格标核验合格的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社保局,现场查询投标文件中派往本项目项目机构人员参保期限是否满足要求,各投标单位必须配合提供所相关人员的身份证以配合核验。一经发现4人中有任意1人参保期限不满足要求的,将不予返还其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其一年内在林甸县政府投资项目的投标资格。 投标单位自2014年至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以自本项目公告发出之日起由企业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投标单位需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AA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证书。
|
||||
招标公告中:
2.6 计划工期: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变更为:
2.6 计划工期:2018年1月12日至2018年12月31日,353日历天。
3.1投标单位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变更为:
3.1投标单位需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 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删除3.9 投标单位自2014年至今无重大安全及质量事故证明(以自本项目公告发出之日起由企业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删除3.10 投标单位自2014年至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以自本项目公告发出之日起由企业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